第十章 反诬(2/3)
,如果是她报的案,该是揭露那名侵害过她的中年男子才对,又怎么会反告自己故意伤人呢?
于是,在他心中,便排除了江疏桐报案的可能性。
于是他又想到,因该是与江疏桐一栋楼房的居民们报的警。然而,他们应该同样是揭露中年男子的犯罪行为,而不该反告自己故意伤人啊。再说,他们又如何得知自己叫林清风呢?
因此,林清风的心中,又排除了疏桐邻居报案的可能性。
他想,难道是昨天晚上那名伤害疏桐的中年男子在受伤之后,到警察局里报的警。可是,作为犯罪分子的他,又怎么可能有胆量,为自己受了点伤,傻得去报警呢?
若是那样做的话,不等于自投罗网吗?天底下又哪里会有这样笨的罪犯呢?
一时之间,林清风对于眼前所发生的情况,也是百思不得其解。
这时,只听一名负责审询的民警,向着那名中年男子道:“李斯文同志,你说你昨天晚上,被林清风故意伤害。请你看清楚,昨天晚上打伤你的人,是不是现在坐在你面前的这人?”
林清风直到这时,才知道侵犯疏桐的中年男子,名叫李斯文。不过只看他昨晚上对江疏桐的所作所为,哪里配得上“斯文”二字。
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到警察局里报案的,竟是侵犯江疏桐的中年男子。
因为林清风想来想去,觉得对于昨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,其他任何知情人都有可能去报警,唯独就是侵犯江疏桐的那名中年男子不可能去报警。
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,虽然他被林清风打伤了,但是无论从哪一方面,他都实在是找不出任何报警的理由,更应没有敢于报警的勇气。
就在林清风刚想到这里时,就听这个名叫李斯文的中年男子,有气无力地说道:“昨天,我从外地乘班车准备回家。哪知班车在途中出了故障,到了晚上十一点多,才到达县城。而此时,早已没有了发往老家的车子。
在万不得以之下,我只好在县城里找一间旅店暂时住下。但是由于时间太晚了,我一个外地人,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,一个人走在街上,怎么也找不到旅店的所在。
就这样,我由于走了很长时间的路,感到口渴难耐,于是便想去别人家中讨点水喝。
可是由于当时已是晚上十一点钟左右,所有的商店都早已关门了。只有极少数住户的窗子里,还亮着灯。
我走了好长一段路,接连敲了几家人的房门。可能是由于时间太晚的缘故,那些被敲门的人家,都是从门中央的猫眼中,看到我一副邋遢不堪的样子,都没有给我开门。
但是我依然没有放弃,仍然沿路找寻,一发现有亮着灯的地方,就去敲门讨水喝。当时,好多楼房的楼道总门,都已经从里面锁得死死的。
好不容易,我走到了一栋楼房处时。抬起头来,便看到自己身处楼房的三楼上亮着灯。而正好这栋楼房底下的总门,还开着。于是,我便走上楼去碰碰运气,看能不能讨口水喝。
当我走到三楼时,敲了敲门。不久房门便打开了,开门的是位年轻的姑娘。当她看到我一个大男人的,又在那般夜深人静之时,可能是觉得,让一个陌生男子进自己的屋里,感到没有安全感,于是就使劲想把我推出门外。”
李斯文说到这里,看到负责审问的民警,正在神情专注地听着他说下去的样子。而一名警察则在一旁认真地作着笔录,于是便又继续说下去。
林清风心想,自己有人证物证,也不怕李斯文能把牛皮吹到天上去。
刚想到此处时,忽然在脑中闪过一丝印象。
他隐约记起,昨天晚上李斯文手中的那柄匕首,也是通体乌黑。看样子似乎就是自己幼时,跟着父亲到村中公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