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1/3)
原以为江逢肯定会借此做文章,把我踢出江家,却没想到,他收拾了包袱,第二天便去南陵城了。
春晓不迭地责备我,说我恩将仇报,好心当成驴肝肺。言辞之间,颇有打算背主的嫌疑。我发现,要令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很简单,只要几句甜言蜜语就够了。江逢不过就是巧言令色两下,春晓就弃我于不顾,完全无视我和她多年的主仆之情,可气也!
不过想想,我又凭什么怪春晓?我不也因为江逢对自己和颜悦色两天,就什么新仇旧恨都抛开了。
这个世间,女人果真是最靠不住的物种。所以,我还是当个男人保险一些。
在外晃荡了半天,又见着那卖花的小贩在街边摆摊。想起陆景致的谜题还未解开,就顺便走过去问了句:“小哥,百合花与其他花有何不同?”
花贩挠着脑袋想了半天,总算给我想出一个理由:“兴许是这花够大?”
我眯了眯眼,真想说:谅你狗嘴里也吐不出什么象牙来。但是既然人家都好心好意地替我解答了,我总不好再说什么,又问他:“你下回去江南,再替我捎些种子来可好?”
陆景致那么喜欢这百合花,如果送他些种子,说不准他会高兴。
“公子,那百合开了花就会有种子了,您再等些日子便是。”
我虽然不擅养花,但也并非完全不懂。这独一株的花,怎么可能结出种子?世间总讲究个阴阳相配,才能孕育后代吧?
花贩一听便笑了:“公子有所不知,这百合花乃雌雄同体,所以,即便只有一株,也能繁衍下去。只不知,它耐不耐得住寒冬?”
原来如此!我故作高深地点了点头,然后缓缓地走到一处阴暗角落,仰面流泪:陆景致你这混蛋,有话直接挑明不行吗?非要让我自己发现,丢死人了!
我还带他去喝花酒,还和他去赌马,什么女儿形象都丢干净了。现在,我还拿什么面目去见他?要不,我干脆收拾包袱离开京城算了。
想到这,我马不停蹄地回到江家,铺了张布就开始收拾。春晓进门,见我一把鼻涕一把泪,不由得紧张起来:“小姐你这是做什么?你又闯什么祸啦?”
我扑在春晓身上,哭得肝肠寸断。半天,她才从我断断续续的描述中知道了来龙去脉,顿时眼白一翻:“小姐你也太迟钝了,竟然现在才看出来。”
春晓一边安慰我,一边以她的角度还原了陆景致和我重逢的经过:
事实是这样的。陆景致身为一介新京漂,初来乍到就敢骑马横街,此为第一疑点;他在大街上飚马,什么人都不撞,偏偏撞到我,此为第二疑点;撞坏几颗粽子,却用十两银子来赔偿,如此大手笔,此为第三疑点。
听完春晓的分析,我简直如遭当头棒喝。敢情陆景致那厮是早就埋伏好,等着我上勾的?这也太阴险了吧?
春晓又道:“小姐你想想,都已经赔了粽子钱了,为何还要多此一举送粽子上门呢?分明是想知道小姐你住在哪。”
我捂住脸,真是崩溃到了极点:“你这死丫头,为何不早说?”
春晓咕哝道:“反正小姐你和姑爷也不合,多和陆公子接触接触也好。若是告诉你了,你反而放不开,岂不误了你的一生?”
我凝眸盯着春晓半晌,她表情有些不自在,怯怯道:“自然,若那样的话姑爷也太可怜了,我必然是不能坐视不理的。”
这白眼狼!我也不与她计较,她肯坦诚告诉我,总好过背后捅我一刀。再说了,春晓也是个水灵灵的姑娘,我总不能让她陪着我到老,该嫁人的时候,还得舍得才是。
等江逢回来,问问他的意思。若他真愿意收了春晓,我也断不会做恶人。谁让我先动手欠了他一回呢?
可我没想到,这一等就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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