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节 前奏(2/3)
量,干脆现在出发,打罗裳个措手不及.据说欧阳三郎也会去,因为当时惹罗裳的事也有他一份.至于怎么惹的罗裳,轩辕英也懒的问,不管谁对谁错,兄弟们要打架,那搙袖子上就是了.
三个人出了城,轩辕英突然想起了件事“大哥,你多久没练功了?”这个问题是不用问大地英雄的.
令狐逊一撇嘴“哪个人像你,我天天都在练.”这句话骗别人可以,骗轩辕英还是差了点.
“老大,我看你刀把都锈了,刀能不能拔出来还是回事.”轩辕英的话当然有些夸张,但令狐逊从开豆腐坊起,确实没拔过他的刀.
令狐逊当然不服气“别看我没碰刀,我是在练气冥想.到了我这个阶段,有刀无刀都是一样的”
“拉倒吧,”轩辕英不屑一顾“你看别人一眼,能把人家看死?你那个有刀无刀骗骗水准差你一截的人还不错.你不拿刀和老四对对看.”大地英雄一脸渴望的看着令狐逊,他早就等着这么个机会好痛斩老大.
令狐逊当然不能吃这个亏“好了,我承认这段时间没练过功.”
不过也不算晚,为接节约时间,轩辕英和令狐逊决定一边赶路一边练,先从练轻功开始吧,三个人一起开跑,轩辕英明显吃亏,背着把几十斤重的剑,又穿了件长袍,当然跑不快,再加上脚上那双小皮靴,走路挺好看的,跑起来就不是那回事.为了公平起见,轩辕英逼大地英雄穿上他的长袍,说是兜风可以增加跑步的难度.皮帽子也放在了令狐逊的头上,靴子也就顺便让他背着吧.既然令狐是大哥,当然要增加点难度,轻功刀法一起练,要求他在跑动的过程中挥一千次刀.
三个人像是疯子一样开始狂奔,说起来还是大地英雄跑的最好看,像是一只大鸟一样在空中翱翔,轩辕英的那件袍子由兜风变成了拉风,难怪令狐大喊不公平,也确实,和大地英雄比起来,令狐大侠也像个鸟,不过更像个驼鸟,问题出在他头上顶的那个皮帽,小了一号.跑的太快,会掉,一挥刀,也会掉,跳的高还是掉.一边跑一边挥刀还要弯腰捡帽子,实在是枉费他的那身白衣,即没有飘飘欲飞的感觉,还一前一后挂了双皮靴,和疯子也没太多差别.但三个人中间最惨的还是轩辕公子,光着脚跑步的最大好处是能清楚的体会到路面的四季变化,冻的硬梆梆的石头,猛的踩上还是挺疼的,虽然身上是热血沸腾,可脚怎么跑都是凉冰冰的,轩辕英一边跑一边在小声咒骂着.
三个人以拉力赛的形式进行比赛,十里路为一站,大地英雄连赢两站,终于在第三次蝉联冠军的时候,他得意的笑了起来,想把自己的快乐与那个在树下的人分享,却没能得到共鸣,只好悻悻而去…
跑了接近两个时辰,终于有人顶不住了,当然这个人就是抗着墨髭跑的轩辕英,按轩辕英的说法是,今天最大的收益者是令狐大哥,不但练了轻功,也练了刀法,最重要的是腰腹部的肌肉得到了充分的锻炼,为他以后的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.至于获的六站冠军的大地英雄,他的奖励就是给两个人找东西吃.这件事也确实只适合大地英雄去干,大过年的哪有什么饭馆开门,能厚着脸皮在年初一抢劫的也只有他了.实际上大过年的讨点东西还是挺容易的,但昨天还在美酒好肉,今天就换残羹冷汁,这种巨大的反差估计轩辕英都受不了,于是大地英雄有一种过年加班时的恶劣态度抢了一堆食物,不过懂了点人情世故的他还是丢了几个金币作为补偿.
三个人直线行进,遇山翻山,遇水涉水,行不过五日就到了约定的远化镇.远化镇是很平静的内陆小镇,这几天却意外的热闹起来,很多武者出现在这里.而镇里最大的罗府更是人马不断,不时有骑骏马,跨宝剑的江湖豪客来访.还好远化镇有所准备,唯一的一家酒楼在初四就开门营业,以招待这些江湖来客.也就在这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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