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七二章 杀?还是不杀?(3/4)
中昏迷者哼了一声,声音还是楚楚可怜,加之腰身纤细,手感柔软,在这一片黑暗中,若非常乐清楚记得这是埃里奥特,还会以为自己抱着个娇弱少女。
“我就这么把他救了?”常乐哭笑不得。
反正无论怎么想,事到如今再让他把埃里奥特扔下去,实在已经做不到。
于是继续向上攀援。
脱离炎魔的重力干扰,体力恢复的常乐又有了战灵实力,几千米峭壁不算太大险阻,何况他还可以召出死灵鸟坐骑。
终于回到山顶时,天色已经开始放亮。
他将埃里奥特放在地面,默默低头注视。
尊贵的费雪王丢了一只靴子,华丽衣裤也多处受损,模样很是狼狈。
但他所露肌肤之洁白细腻,小腿与脚踝弧度之柔和优美,甚至每根脚趾都纤细俏丽,简直完美到能令女人妒忌发疯。
更变|态的是,他脚趾甲上还涂着晶莹油彩!
不知为什么,常乐心头忽然冒出一个冲动,很想捉住那只脚,逐一亲吻那些可爱脚趾。
“妈的,跟这家伙接触久了,我也开始变|态!”
他啐了一口,暗骂自己几句,又去看埃里奥特的面孔。
那张脸此刻苍白虚弱,却也格外纯洁凄美,显得毫无危害,招人怜爱。
常乐忍不住叹了口气:
“你若是女人,绝对称得上造物主的杰作,可惜你是男人,还是个卑鄙阴毒而且变|态的男人!”
叹气过后,便是拔剑出鞘,抵住敌人的咽喉。
变|态就是变|态,越美丽越让人恶心!
论人品,此人害死七个竞争者,夺取费雪王宝座,堪称阴险;
论头脑,此人冷静缜密,计划周详,是敌军的出色统帅;
论手段,此人挥师入侵哈维兰,迄今屠杀平民超过十万,堪称残忍;
论实力,此人是大陆巅峰存在,常乐在他面前几无还手之力;
论关系,此人于公于私都是死敌,而且他本人也欲杀常乐而后快。
倘若救了他,连“农夫与蛇”的典故都不足以形容如此傻事!
现在杀他,给他立个坟茔,将来亲属有个追思之处,已经远胜于落入火河化做飞灰,自己够对得起他!
可无论怎么想,常乐剑锋无限贴近埃里奥特咽喉,却难以克服那几毫米距离阻碍,始终刺不下去。
究竟怎么回事?
常乐隐约能明白自己的心情,他是以军人立场诱敌军主将入伏,最后却以修炼者身份救对手逃生。
埃里奥特是个恐怖强敌没错,但常乐内心希望的是凭自己实力,堂堂正正击败他!
所以救了对手,也就给自己留下一个机会,也只有这样的强敌,才能促使自己奋发修炼!
足足犹豫五分钟,常乐还是收起了君王剑,然后蹲下探鼻息,测心跳。
“他断了很多骨头,内伤也重,呼吸非常弱,还有救吗?”
常乐拥有一大把职业天赋,非战斗状态下可以自由切换,可其中唯独没有光系,可能因为他的洞察天赋难以搞懂光明规则,更可能因为他自身“恶魔之子”体质有冲突。
所以在治疗方面只好问阿妮塔。
阿妮塔肯定地回答:
“创伤性休克,可以试试心肺复苏术。”
“复苏术该怎么做?”
然而阿妮塔介绍技术要领后,常乐一脸呲牙咧嘴的呕吐表情:
“不行不行!又亲嘴又按胸,他要是女人我就做,可他是男人!”
“主人,那不是亲嘴,是人工呼吸,您可以垫一块纱布或者别的什么……”
“不干!坚决不干!”常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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